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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員 - 總務處 | 2021-12-02 | 人氣:474

桃園市復興區介壽國民小學110年度廚房工作人員甄選簡章

  • 依據:依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。
  • 索取簡章時間及地點:
  • 公告日期起至110年12月6日(上班時間0800~1600)於本校總務處索取或自行下載(https://www.jses.tyc.edu.tw)最新消息
  • 本校地址:33642 桃園市復興區澤仁里中正路33

本校電話:03-3822364分機51

  • 報名日期及地點:公告日期起至110年12月6日(上班時間0800~1600)於本校總務處。
  • 報名方式:填寫報名表乙份,各欄位請以正楷字體詳細填寫或電腦繕打,於110年12月6日下午4時前親送或郵遞送達本校總務處(郵寄者請電話確認)。
  • 報考資格及基本條件:
  •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身心健康、操守良好。
  • 持有中餐烹調丙級技術士以上檢定合格者專業證照(不含丙級素食證照及烘培證照)及曾擔任學校早、午餐廚工工作者為佳。
  • 男女均可,並無任何違法紀錄者。
  • 具有愛心,願意為學童健康飲食盡心盡力者。
  •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,不得任用:
  1. 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,未獲宣告緩刑者。
  2. 曾服公務,因貪污瀆職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,尚未結案者。
  3. 依法停止任用,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,或因案停止職務,其原因尚未消減者。
  4. 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。
  5. 受禁治產之宣告,尚未撤銷者。
  6. 有妨害風化或犯罪前科者。
  7. 有不良嗜好或行為不檢經查證屬實者。
  8. 曾患精神疾病者。
  • 憑本資格及報名應檢附之證明文件如下:
  • 繳交國民身份證影本,檢附正本核驗。《證件與國民身份證所載姓名、出生日期不符者,均不得報考》
  • 經錄用後,須於12月31日12:00之前至規定之醫院檢查(使用供膳人員體檢合格體檢表),如體檢不合格仍不予錄用,由備取人員遞補。
  • 繳交技術士證照影本,檢附正本核驗。
  • 錄取名額:正取一名,備取若干名。
  • 甄選評分項目:
  • 專業證照:20

1、中餐烹調丙級技術士證照採計15

2、中餐烹調乙級技術士證照採計20

  • 經歷:10

1、曾擔任公私立中小學或幼兒園廚工或團體膳食經驗證明年資,每年為1分,最高採計10分。

  • 面試:70分(餐飲專業知識與素養,衛生常識及態度與配合行政能力及意願)。
  • 甄選日期地點:110年12月7日下午2時00分到本校總務處報到,逾時報到取消資格。
  • 錄取聘用:
  • 總成績未達70分以上者不予錄取。
  • 錄取名單於110年12月8日下午5時以前公告於本校網站及警衛室佈告欄。
  • 錄取者應於110年12月13日中午12時前到本校總務處報到並繳交郵局存摺封面影印,逾時未報到者,視為自動放棄,由備取人員遞補。
  • 錄取者於111年2月1日開始上班。
  • 附則:
  • 工作時間、地點、待遇:
  1. 工作時間:學生上課日之上班時間,上午到勤時間為七時三十分,退勤為下午四時。
  2.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班(暑假、國定假日及例假日扣除);如遇學校補課或活動,需配合上班,每學期開學前需進行清潔及準備工作。
  3. 工作地點:桃園市復興區介壽國民小學
  4. 其它相關事項
  • 廚工薪資以勞動基準法規定支給。
  • 廚工請假依臨時人員規定辦理。
  • 新學期開學日及暑假開學前一日協助清洗廚房的時間若在8月份,薪水以合約當年度勞動部規定之最低基本薪資(時薪)計算。(計算方式:最低基本薪資(時薪)*工作時數)。
  • 僱用期間,投保勞保、健保,投保費用依法定比例由甲、乙雙方共同負擔,惟暑假期間〈即7、8月;不支薪〉勞、健保費由個人負擔。
  • 工作執掌:
  1. 開學前數日及學期結束當日,應主動到校清洗廚房、餐具、鍋盆、冰箱、排油煙機、門窗等,並整理儲藏室、倉庫及協助檢修廚房各項設施。
  2. 每日例行工作:早餐及午餐之主、副食、湯類、水果之撿、洗、切、煮、分發及分置於各班餐車上,並清理廚房、儲藏室……等。
  3. 學生用餐完畢,清洗廚房、餐具,湯桶,飯盆,並分類烘乾殺菌及清除垃圾、廚餘。
  4. 菜餚清洗、處理及烹飪、調理作業。
  5. 廚具、設備、器材及用具之清潔與管理。
  6. 廚房、設備、器材及用具之衛生檢查與安全維護。
  7. 協助食品、物資之檢查與驗收。
  8. 廚房清潔工作。
  9. 廚具、餐具之洗滌與消毒工作。
  10. 協助留檢取樣。
  11. 其他臨時交辦之事項。
  • 工資:學生上課間,每月薪資以「桃園市政府臨時人員薪資分級表」標準給付,暑假則不支薪。需自付個人之勞健保費用,依勞健保規定繳費級距扣繳。
  • 繳交之證明文件,如有不實者,除取消其甄選資格外,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負全責。
  • 請假、休假、考核獎懲、退休等福利措施暨其他未盡事宜,除契約另有規定外,均依勞基法之規定辦理。
  • 錄取人員聘期為起聘日至111年2月1日,期滿經本校午餐工作小組考核優良可續聘。
  • 錄取者在本校任職期間,應配合校方依實際需要作調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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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) 110學年度午餐廚工甄選簡章含報名表-介壽國小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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