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 一 ) 計畫與組織 |
1. 訂定中長程校園發展規劃藍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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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 二 ) 設備管理 |
1. 訂定完備學校財物管理維護辦法並充份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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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 三 ) 事務與文書 |
1. 警衛及工友善盡管理與維護的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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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 四 ) 經費使用績效 |
1. 確實依基本需求經費籌編預算數,並有效執行 ( 特別是基本修繕費、教學設備補助款 )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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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 五 ) 其他 |
1. 結合社區資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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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納組長:江子婕
出 納 組 業務 項 目
(一)點收款項、支票、有價證券等及填發收款收據事項。
(二)學生註冊繳費收費事項。
(三)學生寒暑假課業輔導費、補修學分費、研習報名費等收費事項。
(四)保管現金、各種票據、支票簿、有價證券等事宜。
(五)填具繳款書、送款單、匯款單,辦理繳款存款事項。
(六)依據會計憑證,辦理關於現金、票據、有價證券之收支等事項。
(七)簽發專戶存款支票暨支付現金、票據、有價證券時,通知受領人領取等支付事項。
(八)教育部暨校外機關補助、委辦等經費之代收代付事項。
(九)各種出納簿籍登錄,報表編製等事宜。
(十)銀行存款、保管品核帳清單與帳面結存之核對及差額解釋表編報事宜。
(十一)對於存管之現金、票據、有價證券及統一收據之盤點與記錄事項。
(十二)功勳子女、公費生、原住民族籍學生等註冊單減免、獎助學金之補助發放事宜。
(十三) 發放員工薪津,兼、代課及課業輔導鐘點費,員工生活津貼等事宜。
(十四) 公教優惠儲蓄存款辦理作業。
(十五) 所得稅、保險費、退撫基金、償還輔建貸款等扣繳事宜。
(十六)押標金、履約保證金或保固金收款作業。
(十七) 零用金之支付、撥補及登記、盤點事宜。
(十八) 申請開立「自行收納款項統一收據」作業。
(十九) 學生註冊繳費單列印及換單等事宜。
(廿) 學生註冊繳費人數、項目、金額之統計、覆核及轉帳等事宜。
(廿一) 學生註冊後退、休學,學、雜費等退費事宜。
(廿二) 退休人員及其眷屬健保費代收繳事項。
(廿三) 年度所得稅扣繳暨免扣繳憑單及資料申報事項。
(廿四) 其他有關出納及臨時交辦事項。
出納組長之工作職責
1. 秉承校長、主任指示,綜理全校出納工作。
2. 點收款項、支票、有價證券等,並開收款收據。
3. 保管現金、各種票據(包括支票、匯票、本票等)、支票簿、有價證券及契據等。
4. 填具繳款書、送款單、匯款單,辦理繳款存款手續。
5. 根據會計憑證,辦理關於現金、票據、有價證券等之收支等事項。
6. 簽發專戶存款支票,通知受領人領取。
7. 登記各項出納簿籍,編製現金結存表,及保管品類報表。
8.逐月核對銀行核帳清單,是否與帳面結存相符,如有不符之處應編製銀行存款結存差額解釋表。
9.對於存管之現金、票據、有價證券及統一收據等,作定期與不定期之盤點並作成記錄,會主計單位覆核陳報機關首長核閱。
10.功勳子女、公費生、原住民族籍學生等註冊單減免、獎助學金之補助發放事宜。
11.學生註冊後退、休學等之退費手續。
12.學生註冊繳費之統計事宜。
13.執行所得稅扣繳,向稽徵機關申報。
14.其他有關出納及臨時交辦事項。
出納組員之工作職責
1. 根據「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」及人事單位通知教職員,庶務單位通知工友之敘薪、異動等相關資料編製薪津清冊。
2. 根據會計憑證或其它合法通知,扣繳各種稅款、保險費、償還貸款等。
3. 根據符合額定零用金動支事項及有關文件憑證,在額定零用金內支付之。
4. 登記零用金備查簿,辦理額定零用金之撥補手續。
5. 對於存管之零用金,作定期與不定期之盤點並作成記錄,會主計單位覆核陳報機關首長核閱。
6. 根據批准文件收支款項、支票、有價證券及開立收款收據等。
7. 根據「學、雜費及代收代辦費收費標準」暨批准代收代辦之文件、核准減免之文件、學生姓名年級組別,計算每學生應繳之註冊費,列印及分發繳費單。
8.代收退休人員健保費。
9.執行所得稅及二代健保補充保費扣繳。
10.臨時交辦事項。
警衛:吳正德、江永昌
警衛職責:
(1)校園安全維護。
(2)突發狀況之處理。
(3)管制人員及車輛進出校門
(4)學校大門於上下班時間開啟,其他時間關閉,開啟小門。
(5) )經常與地區警察單位連繫,必要時通知警方支援。
(6)揮人員車輛進出校門及管制車輛停放。
(7)大小門開啟時,進出校門車輛人員應注意,必要時應加檢查。
(8)凡本校公有物品,非經校長核准或總務處許可,概不得攜出校外。
(9)學校校門口及靠近大門圍牆附近禁止張貼廣告及標語,並嚴禁人員 進入校區內推銷物品、書籍等。
(10)學生家長來校探視學生時,須在警衛室辦理登記、電話(對講機)通 知導師或輔導室、組。
(11)送貨、工程車輛進入校區,須先接獲相關單位允許始准進入。非關 公務車輛一律不准進入校區。
(12)發現行跡可疑、身分不明人員,侵入校區內,應負責驅逐離校,情況嚴重者送警察單位處理。